2008年8月3日星期日

女人的出轨也为“性”

一直以来,社会对女人出轨持有不同认识,其中比较盛行的一种论调就是“男人重性,女人重情”,可事实上真是如此么?
  乍一看,此论调振振有词,固然是有一定道理,但也存有明显的缺陷和不足,至少没有涉及到事物的本质。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,男女出轨尽管有其差异,但本质上是如出一辙,大同小异。
  男人出轨当然与性有关,难道女人出轨就仅仅与情有关?按此逻辑推理,仿佛女人真的不食人间烟火,光有七情,没有六欲,其实不然。在此,林言同志绝无贬损女性同胞的任何动机和不良目的,而只是就事论事,觉得有必要勾兑一番。
  从女性扮演角色来讲,几乎很少有女人公开愿意谈论自己的出轨完全是为了性。一方面,这是从维护女性的尊严和自身的颜面需要考虑,即使做得也说不得;另一方面,公开表示出轨只是为性也有自贬身价之嫌,等于承认自己“不要脸”,不仅会让同性瞧不起,也会让异性所不屑。退一万步说。谁会愿意成为公众眼中的一个不值钱的所谓“贱货、烂货”呢?
  从男人审视角度来讲,一个女人出轨倘若只是为性,绝大部分男人会持另眼相看态度,也许表面上不会有何大碍,与男人所追求的性刺激和性满足异曲同工,可骨子里的鄙视让人无法承受。假如这个男人还没有与这个出轨的女人上床,也许这个男人当时正处于亢奋状态,也顾不上细想很多,可一旦欲望得已发泄,其男人的劣根性也随之暴露出来,变得与正人君子一般,其言语又恢复了所谓的理智。
  从社会文化习俗来讲,情毕竟属于精神层面,为人所理解和支持,而性属于肉体层面,为人所不耻和诟病。如果一个女人公开表示想做淫妇,那无疑就是公然挑衅和无视社会伦理道德和文化习俗,无论如何要遭千夫所指,万人唾骂。甭说没有公开宣布,即使做了让别人知晓也是罪不容赦,背负骂名,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,那个著名的潘金莲女士就是活生生的事例。
  事实上,很多男人在得到出轨的女人时,他宁可相信这个女人是为情为他而出轨,也绝不愿意相信这个女人是为性而出轨。万一那个出轨的女人一不小心地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,这个男人起初可能会若无其事,装作无所谓的样子,也许还会表示理解和同情,其实他的内心并不如表面那样平静,因为这个男人忌讳自己的可怜自尊受到伤害和亵渎,所以他情愿相信出轨的女人说“是因为对他有感情有爱情才会这么做的”谎言。想想也是,男人的这种自欺欺人,掩耳盗铃的做法实在可笑之极。
  多少年来,由于顾及社会传统习俗和道德以及从女人自身的安全出发,我们的女人们始终秉持和坚守操守和社会伦理道德,努力扮演好自身的角色,做好本份内的事情,即使出轨也得强压自己,为自己找个貌似有理的“理由”,不能实话实说。久而久之,女人也慢慢习惯把出轨的理由当成是为“情”不是为“性”,当然也甘心情愿地把这种论断信以为真,发扬光大,真的以为自己出轨不是为性,而是为情。遗憾的是,事实终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, 女人出轨是为“情”只是其表象,而躲藏身后的真实就是为“性”。
  当然,说女人出轨是为“性”也不是什么洪水猛兽,也不是见不得人的事情,尤其在当今这样一种性开放热火朝天的气候和环境下,我们的女人想必也早已将此出轨一事看得平淡无奇,见怪不怪。
  林言同志认为,尽管“存在即合理”的说法路人皆知,但不管是为情还是为性,男人女人出轨终究不是个什么好事,无论有多么充足的理由和原因,出轨甚至破坏他人家庭的行为必将为法律、为道德、为社会、为家庭所不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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